为进一步规范粮食库存检查工作,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结合库存检查实际,对现行《粮食库存检查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并于2022年7月1日至7月3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2022年7月31日,未收到反馈意见。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通知内容并布置落实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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