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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粮食局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第二批“中国好粮油”产品遴选及发布工作的补充通知

  • 索引号:430S00037/2017-74412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发文日期: 2017-10-20 00:00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名称:湖南省粮食局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第二批“中国好粮油”产品遴选及发布工作的补充通知

湘粮办行﹝2017﹞94号

各市州粮食局(商务和粮食局),省粮油产品质量监测中心,湖南粮食集团、天下洞庭粮油集团、湖南军粮集团、中粮(岳阳)米业:

  为落实《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中国好粮油”产品遴选及发布工作的通知》(国粮办[2017]223号)要求,省局前期下发了《湖南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中国好粮油”产品遴选及发布工作的通知》(湘粮办行﹝2017﹞88号),组织参加了第一批“中国好粮油”产品遴选工作。针对第一批产品遴选结果不理想的现实,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遴选工作取得成实效

  积极参与“中国好粮油”产品遴选是推动全省粮油产业提质升级,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创建品牌,提高“湘”字号粮油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的有效途径,获评“中国好粮油”的产品,是通往市场的一张绿色通行证,是取得消费者认同、信赖产品的显著标志,是企业不可估量的无形资产。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中国好粮油”产品遴选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遴选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抓,明确专门科室和专人抓。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布置,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国粮办[2017]223号和湘粮办行﹝2017﹞88号文件精神,组织和指导辖区内重点或特色企业参加“中国好粮油”产品遴选。列入2017年国家级示范县和省级重点支持县的支持企业以及国家级重点示范企业必须参加“中国好粮油”产品遴选。

  二、认真组织,指导企业搞好产品遴选申报

  “中国好粮油”遴选标准严格,各市州、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指导参加“中国好粮油”产品遴选的企业,选择好优质粮油产品,对照“中国好粮油”产品申报书(详见附件),比照“中国好粮油”标准(详见国家粮食局官网“业务频道”—“标准质量”—“粮油标准”中通知通告(2017年第5号),按照一品一报的要求,抓紧做好申报遴选工作,凡申报产品必须填报的信息要有相应的权威检验报告和相关权威部门的证明,确保符合要求后组织上报。对参加遴选申报的产品,省局将组织专家评审。

  三、对照标准,切实抓好产品质量检测

  产品质量检测指标,是“中国好粮油”评审的决定性依据。各地要认真对照“中国好粮油”标准,选择好检验监测机构(省局建议送省粮油产品质量监测中心、湖南省食品检验检测院、湖南省农产品检测中心、长沙市食品检测所等省内检验能力强的机构检测),搞好产品送检,国家要求的必检指标不能缺项。同时省局将与省粮油产品质量监测中心协商沟通,要求提供优质优惠快速检测服务工作。

  四、实施奖励,鼓励企业积极参加申报

  对获评“中国好粮油”产品,省局将在相关政策实施中予以支持。同时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也要予以支持。

  附件:“中国好粮油”产品申报书

 

  湖南省粮食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中国好粮油产品申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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