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建指〔2020〕68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粮油千亿产业专项资金的通知
有关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粮食和储备局,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预算安排以及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安排下达2020年粮油“千亿产业”项目专项资金的函》(湘粮产函〔2020〕23号),现下达你市(州、县、单位)2020年第二批粮油千亿产业专项资金 万元,此款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20199其他粮油事务支出”,具体项目、金额、经济科目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地财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拨付资金,加强财政监督。各地粮食部门要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州、县市区粮食部门要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并于2021年3月31日前将绩效评价报告报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财政厅,评价结果将作为下年度粮食类专项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2、省财政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适时对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对于违反规定,有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或其他违规行为的,将视情况收回项目资金,同时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2020年第二批“粮油千亿产业”专项资金明细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