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湘粮办法﹝2020﹞53号
各市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商务和粮食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
冬春季历来是火灾高发季节,为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根据省安委办统一部署和省局领导要求,定于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在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贯穿工作之中,聚焦粮储系统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隐患,严格落实全系统各级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源头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火灾风险,有效防范和遏制火灾事故。
二、重点任务
一是深化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培训。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有关消防安全的法规规章和文件,组织收看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片,邀请专业人员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技能。同时,要充分运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
二是突出重点加强安全检查。加强对粮储系统各粮食承储库点、药剂库房、办公场所、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学校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私拉乱接电线、占堵消防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全力做好元旦、春节、“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结合实际,做好安全检查和防护工作,落实重点场所严管严控措施。
三是紧盯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严格对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办法》,依法准确判定重大火灾隐患。认真落实“一单四制”制度,综合运用挂牌督办、警示约谈、集中曝光等措施推动隐患整改,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
四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深化推广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压实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指导督促全系统各级各单位重点围绕引发火灾的电源、火源、可燃物,以及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发动单位干部职工排查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加强兼职消防救援力量建设和应急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2月底前)。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深入发动,部署安排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月初至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指挥调度,层层抓好贯彻落实;要定期组织研判火灾形势,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健全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检查、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合力。
(二)严格督促检查。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发现单位安全承诺弄虚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要严肃问责,依法查处;对久拖不改的,要列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
(三)加强培训演练。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要加大消防安全投入,配齐配套消防安全设施;要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强化跟踪问效。要加强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监督,组织专门力量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对消防安全开展检查巡查,对安全隐患要责成整改、督办到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工作总结及时报送省局法规和安全处。
联系电话:0731-84813279,邮箱:672252319@qq.com。
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