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粮执〔2020〕161号
各市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商务和粮食局):
现将《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查工作规程的通知》(国粮执法规〔2020〕24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12月17日
附件:国粮执法规〔2020〕245号 -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查工作规程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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