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
全面做好智能粮食管理系统使用维护工作的通知
湘粮产〔2022〕102号
各市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商务和粮食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天下洞庭粮油实业有限公司、湖南军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按照能用、管用、好用、智能的要求,经过前期整改,全省智能粮食管理系统各项功能更加优化和完善,目前已进入终验阶段。为充分发挥智能粮食管理系统应有效能,现就全面做好智能粮食管理系统使用维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粮食和储备工作信息化监管是中央和省委的明确要求,是粮储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破解粮食和储备领域监管难题的迫切需要。智能粮食管理系统建设是基础,运行使用是关键。全省粮储行业各级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级本单位智能粮食管理系统推广运用的第一责任人。各级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在积极谋划智能粮食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工作的同时,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协调机制,单位负责人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决克服重建设、轻使用的问题,切实抓好本级智能粮食管理系统运维、推广使用、升级改造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加强指导和服务保障力度。各级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要采取有效形式进行广泛发动,宣传推广智能粮食管理系统使用,增强学用智能粮食管理系统的主动性、自觉性。各粮储企业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抓好本单位智能粮食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要根据新的工作要求和人员变动情况,配强人员力量,确保智能粮食管理系统推广运用工作始终有人抓、有人管、抓到位、用得好。
二、压实各级责任
推动全行业的信息化建设和推广运用,是省、市、县三级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的共同责任。虽然前期推广使用和运行维护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存在推广使用工作不主动、不认真、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等情况,信息化触角还没有真正延伸下去。智能粮食管理系统一期工程终验之后,按照有关财务管理要求,智能粮食管理系统软硬件设施设备资产将划转到省、市、县各级使用单位,运行维护及升级改造工作也将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智能粮食管理系统软件运行维护由省局信息中心统一负责;硬件及网络运行维护工作由各级各单位自行负责,其中省级平台硬件、省电子政务网及全省粮食专网物理专线的运行维护由省局信息中心负责,市县级平台硬件及本级电子政务网的运行维护由各市县局负责,智能粮库系统硬件的运行维护由各级粮库负责。为增强省局有关事业单位的综合服务能力和行业影响力,省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云省局指定湖南粮食中心批发市场负责运行维护,粮食流通专家云指定湖南省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负责运行维护。智能粮食管理系统各使用单位内部网络由使用单位负责并确保满足带宽要求。
三、加强使用管理
要强化系统运用。我省智能粮食管理系统包括省市县三级粮食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和智能粮库系统两大互联互通的部分,利用了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从建设理念、顶层设计、建设效果都是比较靠前的,与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建设规范高度契合。其中,省市县三级粮食综合监管信息平台是以省平台为基础构建,市县级平台依托省平台部署,实际为虚拟平台,软件、功能模块运维及数据管理、系统优化升级皆由省平台统一负责,市县只需做好硬件、网络维护及使用工作,使用非常方便。智能粮库系统部署在粮库,通过粮食专网与综合监管信息平台互联,既方便粮库使用,也便于粮食和储备部门实时监管。各级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综合办公、业务管理、监督检查、信息查询等工作中充分利用智能粮食管理系统,凡是能够通过智能粮食管理系统办理的粮食和储备业务及政务工作,一律入网通过系统办理。省局机关和市县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要带头使用智能粮食管理系统,不断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要加大智能粮食管理系统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督导,及时协调处理发现的问题。各直属机构应当根据职能职责积极使用智能粮食系统,及时维护和更新信息,保障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确保信息实时同步更新。各级粮食和储备库点开展政策性粮食和储备业务及管理活动,都要在智能粮库系统上运行。各库点出入库作业、仓储管理、质量检测、粮情监测、安全管理等方面充分利用智能粮食系统,并通过系统及时传送粮食和储备管理数据;要加强数据管理,各项数据要完整、真实、可靠,对确因特殊情况导致数据传送有误的,必须报告企业法人代表,并向本级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数据变更申请,按权限报批,经批准同意后进行修改,所有数据修改必须建立修改日志。未经允许,严禁随意修改数据记录。要加强系统安全管理,智能粮食管理系统用户单位要严格遵守信息安全规定,明确信息安全责任人,加强对信息采集、共享、使用全过程的身份鉴别、授权管理和安全保障,按要求设置登录密码并定期修改,严禁未经授权人员登录、使用系统,确保信息安全。严格按系统维护手册要求定期备份智能粮食管理系统数据库,确保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够快速恢复。
要严格资产管理。智能粮食管理系统配置的所有软硬件设施设备,属于国有资产,要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做到账实相符。各级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或商国资管理部门,要明确管理使用单位的责任,确保资产安全稳定运行,所有设施设备一律不得擅自拆除和改变用途,凡在使用过程中造成损坏未及时修复、或未及时更换的,要追究相应责任。对拆迁重建的,由建设单位恢复并及时实现与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对暂时没有收储任务而不使用的设备,粮库必须妥善保管并确保能正常运行;对因收储库点撤销暂不使用的设备,由当地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或商国资管理部门调剂使用或集中保管。
要抓好系统维护。各级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和粮储企业要进一步完善措施制度,建立系统维护机构,明确维保责任,确保各使用单位都有专门维保责任部门或系统管理人员。要加强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对智能粮食管理系统中的监控摄像头、智能运算终端、服务器、粮情测控硬件、硬盘录像机(NVR)、移动终端、交换机、专用空调、机柜机架、配套线缆等硬件设备要定期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同时,要保障网络畅通。不得随意拆除、更换、外借智能粮食管理系统的智能运算终端、服务器,以及相关外围设备和设备配件,确保设备和系统的完整性。要建立分类故障处理流程,设备和网络发生故障时,按照原则职责权限,应及时进行维修处理或协调承建商处理,切实提高故障处理效率,不得出现故障长期无人处置的情况,并将故障情况报本级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缺乏运维技术力量的单位,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硬件和网络运维。
四、完善保障措施
要强化制度保障。信息化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级要着眼建立长效机制,以省局下发的制度规范为基础,建立完善本级本单位智能粮食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制度措施,进一步明确系统使用、管理、维护、保障等责任,促进智能粮食管理系统的推广使用和规范管理。
要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和统筹安排各类信息化升级改造建设资金,加强信息化建设投入,保障智能粮食管理系统后续建设和运维所需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信息化建设效能。
要强化人才保障。要高度重视信息化人才培养和培训工作,要采取集中培训、以工代训等形式加强人员在地培训,确保各级、各粮库相关业务岗位人员能够熟练使用系统专项业务功能,粮储行业全体人员能够熟练使用所有通用功能,建立一支既熟悉粮食和储备业务又掌握信息化技术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要加强考核督导。充分发挥粮安考核“指挥棒”作用,省局将进一步完善对省市县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推广运用智能粮食管理系统的考核机制,把粮储行业信息化建设及运用纳入粮安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和政策性业务开展的必备条件。各市州也要把信息化使用维护情况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按照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关于“各省政策性粮食业务信息化全覆盖、政策性粮食储备在线监管全覆盖”的要求,加强对智能粮食管理系统使用管理情况的日常监查和考核,切实做到建好、管好、用好智能粮食管理系统,提高系统使用效率。
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