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10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充分发挥政策性收储托底作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在湖南启动2025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等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政策性粮食的收储和监管,10月22日,省局组织召开政府粮食储备协同运行机制、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国家政策性粮食日常管理和依法监管协调机制联席会议,专题研究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及中晚稻收购督查工作。会议由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覃世民主持,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局分党组成员、副局长马真彦,中储粮湖南分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邵国武出席会议。

会议解读了《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2025年版)》;通报了全省中晚稻收购督查工作安排,以及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收购准备、执行等有关情况。会议强调,要切实抓好2025年中晚稻收购特别是最低价收购工作。
一要精准把控中晚稻最低收购价预案,充分发挥政策性收储托底作用。要严格启动条件。在预案规定的执行时间内,当监测的2025年生产的国家标准中等品合格中晚稻到库收购价格持续3天低于最低收购价格(129元/百斤)水平时,启动最低收购价预案。要规范启动程序。明确以县域为单元,当符合启动条件且需要启动时,按照县(市、区)政府提出申请,中储粮直属企业、市州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农发行分支机构联合审核并迅速上报,中储粮湖南分公司会同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发行湖南省分行等部门共同审定并及时批复。要做好启动准备。提出申请时,各地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中储粮直属企业全面掌握农民售粮需求,配合中储粮落实好收购库点。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尤其质价政策务必宣传到位。要强化启动监管。早介入、早入手,坚决防止应启动不启动、假启动、违规启动等情况。
二要有序组织最低收购价收购,维护良好秩序。要强化政府统筹,压实监管责任。启动预案的县市区要提请政府领导召集专题会议,各相关部门单位同向发力,强化收购协同。要做好现场准备,营造良好氛围。“湘易办”“惠三农”预约系统确保好用管用。要严格执行质价政策,增扣量标准务必严格按照《关于执行粮食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标〔2024〕198号)文件执行,质量等级复核严格按国家最新下达文件执行。要建立溯源台账,抓好粮源管控。入库的最低收购价粮必须是当年生产的本县域内粮食,收购库点溯源台账真实准确。
三要坚持市场化收购不动摇,千方百计搞活市场流通。要持续推进“湘粮出湘”活动,支持市场化主体加大收购力度,支持加工企业擦亮湖南粮食品牌。对于食品安全指标合格、质量等级不达标、市场难以自行消化的粮食,各地可采用支持市场主体收购等方式帮助农民售粮。
四要严把政策性粮食出库关,严防以陈顶新、转圈粮,以及超标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等问题发生。各级各单位要织密监管网络,一经发现违法违规销售出库,要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湖南粮食中心批发市场要完善交易公告和交易合同相关条款,强化竞拍成交企业守法经营、规范出库的法律责任。
五要继续发挥各级储备粮稳价稳市作用,确保年度储备轮换收购任务按时完成。目前,各级储备粮轮换任务还有缺口,要抢抓粮源充足机遇,把好入库质量关口,地方储备粮收购全业务流程要纳入全省智能粮食管理系统,全面实现“穿透式”监督管理。
六要扛稳临储收购责任,切实抓好粮食质量安全管控。要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切实履行好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做到食品安全指标超标粮食应收尽收,坚决防止出现种粮农民“卖粮难”。
七要厚植粮农情怀,最大限度保护种粮农民收益。各级各单位要坚持人民情怀要见于行动,执行政策坚决不打折扣,收购服务要有温度。
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局、农发行湖南省分行、中储粮湖南分公司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省储备粮管理公司负责同志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省局办公室、粮食调控与储备处、产业发展与科技处、执法督查处、信息中心、指导办及湖南粮食中心批发市场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