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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0626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 索引号:430S00/2015-38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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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15-08-07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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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对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0626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省农委:

省政协三次全会第0626号《关于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保障农民收入稳定持续增长的提案》已悉。现就有关会办意见函复如下:

一、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多年来我省一直将粮食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狠抓粮食生产,确保粮食产能,确保农民种粮积极性。2014年12月31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这是国务院首次以专门文件的形式,明确各级政府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事权和责任。2015年4月9日我省出台了《关于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12号),进一步明确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保障本地区粮食安全的责任,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在维护粮食安全方面承担的责任。省政府将成立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我局还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州政府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方案,把保障粮食安全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作为保障民生的基本任务抓好抓实。

二、抓好粮食收购,确保种粮农民收入

抓好收购,让种粮农民有粮卖得出;保证供应,让消费者买粮买得到,既是粮食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也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抓手。我局的主要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国家政策。2015年国家将继续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价格为早稻135元/百斤,中晚稻为138元/百斤。全省粮食部门将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切实做到理解政策无偏差,执行政策不走样,落实政策不缩水。二是增设收储网点。按照“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有利于粮食安全储存、有利于监管、有利于销售”的原则想方设法多辟收储网点,满足农民送粮需要,保护和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农民稳定增收。三是提升服务水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严格禁止以陈抵新、以次充好,不得压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不收“人情粮”“关系粮”,让农民交“明白粮”“放心粮”“舒心粮”“满意粮”。

三、提升湖南粮油经济效能,提高种粮比较效益

2015年我省将以“扶大扶强扶优扶特扶品牌”为核心实施粮油“千亿产业”升级版,继续支持粮油深加工及副产品循环利用,做强做大做优龙头企业。引导粮油加工转型升级,转变传统经营方式,采取双延伸战略,打造从田间到餐桌的全产业链。积极培育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企业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鼓励和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粮食生产者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让粮食生产者分享粮食产业化发展的收益。

特此致函。

湖南省粮食局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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