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资〔2017〕17号)和《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资[2018]21号)精神,今年5月湖南省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委托湖南宏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该校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及资金挂账等清查事项进行了经济鉴证,拟对一批固定资产2939119.99元(明细附后)进行报废核销处置,具体情况如下:
一、待报废资产状况:
1.已达到超过预定使用年限的待报废设备及家具共809台(件、套),账面原值2872739.99元,主要是设备及家具使用时间长,核心部件及重要配件已损毁无维修价值或无法修复,技术参数严重过时,无法满足教学和科研要求等。
2.未达到预定使用年限的待报废防盗门及设备共48件,账面原值66380.00元,主要是为新建实训楼,学校将原办公楼及实训楼进行拆除,拆除时部件及重要配件已损坏无维修价值或无法修复,无法满足新建实训楼要求。
二、处置依据:《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资〔2017〕17号)、《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资[2018]21号)、会计师事务所经济鉴证报告(宏华会经济鉴证报字[2019]1号)
三、处置原因:经清产核资,湖南省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857台(件、套)超过使用年限或未达使用年限,无法再使用、无法修复、无修复价值或因技术原因等需要报废淘汰的资产设备,需报废核销。
四、处置方式:报废核销。
为增强资产处置结果的透明度,现将上述处置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间,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接受实名来电、来信、来访举报或情况反映,并将对反映的问题,按有关程序进行核实、调查和处理。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为举报人保密。
公示日期:2019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19日(7个工作日)。
举报电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纪委84813203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务审计处84813224
附件:湖南省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待报废固定资产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