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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中晚稻收购督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lshwzcbj.hunan.gov.cn   时间:2025-10-22 15:19   

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关于全省中晚稻收购督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湘粮办执〔2025〕30号


各市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为扎实做好全省中晚稻收购督查工作,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维护良好的粮食流通市场秩序,根据全年粮食收购督查工作的部署,现就今年全省中晚稻收购督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落实市州县市区检查

各地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年度工作检查计划,结合辖区实际,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粮食收购督查工作的通知》(湘粮执〔2025〕69号)的总体部署,在中晚稻收购期间组织中晚稻收购专项检查。检查方式、重点内容、任务要求均严格按湘粮执〔2025〕69号文件精神执行。今年中晚稻收购形势复杂,各地要担当履责、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认真查处粮食收购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中晚稻收购平稳有序。启动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地区要同时落实好协同监管责任,做到收购秩序良好、政策执行到位。

二、开展省级督查

(一)省级中晚稻收购督查结合省局重点工作督导调研一并进行,从10月初开始至12月底结束,具体时间各组根据工作实际自行安排。

(二)省级督查内容:1.湘粮执〔2025〕69号文件的6项内容;2.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开展情况;3.市州年度工作情况和省局部署安排的中心工作完成情况;4.第八届全国粮食交易大会及“十五五”规划编制等专项工作。

(三)省级督查分组:

第一组督查:长沙、株洲、益阳、娄底。

带队领导: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省局党组书记、局长夏文斌;

成员:刘仲秋(牵头组织),办公室、产业处、执法处干部。

第二组督查:湘潭、常德、张家界、湘西州、怀化。

带队领导: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覃世民;

成员:傅仲民(牵头组织),财务处、机关党委、离退处干部。

第三组督查:衡阳、岳阳、邵阳、永州、郴州。

带队领导: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肖江龙;

成员:王达能(牵头组织),物资处、人事处、指导办干部。

三、组织收购环节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

根据今年中晚稻收购实际,为掌握全省中晚稻质量安全状况,便于实施重点监管,并为落实最低收购价工作提供基础数据,省局组织安排对全省中晚稻收购环节实施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中晚稻收购环节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事项委托省粮油质监中心进行,重点对全省14个市州市场化收购为主的大米加工厂、烘干中心等收购主体现场扦样检测重金属等指标。省局根据监测情况开展重点检查。各地要协助配合做好入厂(仓)现场扦样等工作。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把握总体要求。今年中晚稻收购数量大、持续时间长、市场化程度高。各地要提高站位,严格按照湘粮执〔2025〕69号文件要求,扎实组织好中晚稻收购督查工作,切实维护好湖南粮食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严格执法督查。加强执法督查,加大案件查处,继续对涉粮涉储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零容忍的高压态势。规范检查行为、改进检查方式方法,既要防止行政检查涉企过多过频,又要防止监管不到位的现象;坚持行政处罚宽严相济、过罚相当,杜绝畸轻畸重,坚决纠治在行政检查中失职卸责、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等行为。

(三)严肃纪律要求。要深入基层掌握第一手情况,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帮助基层解决难点、堵点、痛点问题;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严格的纪律保障中晚稻收购督查工作扎实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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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0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