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
湖南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2025年续贷资格认定及第三批基金募集的通知
湘粮财〔2025〕47号
各市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粮食中心批发市场,各贷款合作银行:
全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已运行一年,为进一步发挥基金融资增信作用,提高基金贷款办贷效率、满足市场化收购资金的需求,根据《湖南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湘粮财〔2023〕124号)相关要求,现就2025年存量基金续贷资格认定及第三批基金募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基金续贷资格的认定
由贷款合作银行、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市州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基金管理人、省基金办认定。具体流程:
(一)审核推荐企业续贷资格。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应会同贷款合作银行,结合基金参与企业的财务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履约情况等对已纳入基金范围的企业进行审核,填写《湖南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2025年续贷资格审核认定(汇总)情况表》(见附件1),提交市州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和汇总。
对能够按期偿还上一粮食年度贷款本息且信誉良好贷款企业,审核保留获得下一年粮食年度基金项下贷款资格;对恶意逃避债务导致贷款合作银行贷款损失和基金损失的贷款企业,取消基金参与资格。
(二)汇总审核企业续贷资格。各市州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对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及贷款合作银行推荐认定情况进行审核汇总,填写《关于报送湖南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2025年续贷资格认定情况的函》(见附件2),于5月23日前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于5月27日前将审核通过的全部粮食企业统一报省基金办集中审定。
二、积极宣传启动第三批基金募集
为满足部分粮食企业市场化收购资金需求,决定自2025年5月12日起开展第三批基金募集工作,第一、二批募集未达到缴存上限的企业可以继续参与认缴,不受理自行申请退出的企业的认缴。
(一)参与企业基本条件。湖南省内注册并在省内开展业务且符合贷款合作银行贷款基本条件的从事粮食(主要包括稻谷、玉米、油菜籽和杂粮等)收购、储存、销售、加工等经营活动的粮食企业。企业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3年内有作为被告的重大涉诉案件(诉讼标的额100万元以上),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不符合条件。
(二)单户企业募集额度。单户企业基金原则上缴存起点额度不低于30万元,以10万元为单位增加,缴存限额不超过500万元。
(三)企业参与认缴流程。资格申请→资格审查→签订协议→认缴基金→公布名单。1.资格申请。自愿认缴基金的粮食企业,从基金管理人开户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选择一家贷款合作银行的当地分行或支行,向其提交《湖南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认缴申请书》(见附件3),据实填写《湖南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认缴审核表》(见附件4);2.资格审查。由贷款合作银行,市州、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基金管理人,省基金办审核确认;3.签订协议。参与企业、贷款合作银行、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基金管理人共同签订。其他详见《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启动湖南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第二批募集的通知》(湘粮办财〔2024〕24号)。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为企服务思想认识。全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建立是我省落实《粮食安全保障法》金融支持的重要举措,是省政府高度关注的一项工作。做好基金续贷资格的认定工作是引导粮食企业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有效保障基金健康稳定运行的有效举措。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为企业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贷款合作银行要加强前期预审,优化后续放贷流程,提高办贷效率,提升贷后管理效能,对当年未使用基金代为偿还贷款、积极配合银行进行贷后管理、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基金参与企业,应适当提高贷款放大倍数、降低贷款利率,以高效金融服务保障夏粮收购顺利开展。
(二)及时提供续贷信息共享。各贷款合作银行县(市、区)支行、分行应严格落实《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报送湖南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募集及信息共享有关情况的通知》(湘粮财〔2024〕5号)相关要求,于每月1日、2日前(法定节假日顺延)填报《湖南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月运行汇总情况表》(见附件5)分别报送参与粮食企业所在的县(市、区)、市州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贷款合作银行于每月3日前报送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每月5日前向省基金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汇报基金运行情况。
附件:1.湖南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2025年续贷资格审核认定(汇总)情况表
2.关于报送湖南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2025年续贷资格认定情况的函
3.湖南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认缴申请书
4.湖南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申请审核表
5.湖南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月运行汇总情况表
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5年5月12日
附件1:湖南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2025年续贷资格审核认定情况表.xls
附件2:关于报送湖南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2025年续贷资格认定及第三批基金募集情况的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