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级调节储备粮库存核查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lshwzcbj.hunan.gov.cn 时间:2020-02-05 17:08
湘粮办调﹝2019﹞1号
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
开展省级调节储备粮库存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粮食局(商务和粮食局):
为做好2018年度省级调节储备粮补贴拨付工作,根据《湖南省省级调节储备粮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在全省开展一次省级调节储备粮库存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各市州辖区范围内的省级调节储备粮承储企业。
二、核查内容
此次核查为省级调节储备粮库存。
省级调节储备粮:承储企业上报库存月报表是否及时报送、数据是否真实;2018年1~12月期间月平均库存、最低库存(含成品粮)是否达到标准;核查时库存实物质量状况及帐实、帐表、帐帐是否相符。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州粮食局(商务和粮食局)迅速组织企业自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由市州、县市区粮食调控与储备、仓储管理人员组成核查组,深入各承储企业,以储备粮计划规模、库存实物、保管帐、统计(会计)台帐、统计报表以及国家局统计直报系统数据为依据,客观如实反映各承储库点省级调节储备粮数量与质量情况。
(二)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照储备粮管理有关政策规定准确定性,并依法依规作出相应处理;不得隐瞒不报,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追究相关核查责任人的责任。
(三)请各市州于1月11日前,将省级调节储备粮库存核查情况报省局调控与储备处。
联系人:肖哲伟 电话:0731-84813216
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