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粮调便函〔2020〕17号
各市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商务和粮食局):
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2020年4月末乡村居民户存粮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司局便函粮食〔2020〕7号)文件要求,为准确掌握乡村居民户存粮状况,现就做好2020年4月末乡村居民户存粮专项调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和对象
以2020年4月30日为调查时点,调查乡村居民户的2019年粮食产量、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出售量和调查时点的存粮数量。
二、工作要求
(一)电话访问调查。县级粮食部门调查员或经过培训的辅调员要通过电话访问等方式进行调查,努力争取农户的支持与配合,确保调查数据的质量。
(二)网上直报信息。县级调查员要将样本户基础调查表通过“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乡村居民户存粮专项调查”栏目网上直报。
(三)加强数据质量审核。各市州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做好业务指导,加强数据质量审核和评估分析,确保基础调查数据质量, 5月26日前务必完成“乡村居民户存粮专项调查”栏目的在线审核及上报。
附件:2020年4月末乡村居民户存粮专项调查基础表
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调控与储备处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