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粮办法﹝2019﹞31号
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9年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商务和粮食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
现将《2019年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19年4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9年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9年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要求,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水平,进一步完善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一、树牢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始终把群众生命安全印在心上、把安全生产责任扛在肩上、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在手上。
2、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宣传节点,做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条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粮库安全生产守则》的宣传贯彻,全面提升广大党员干部、企业负责人、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3、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切实加强行业指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职责,确保业务工作与安全生产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深入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和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措施、投入、培训到位。
三、突出重点强化安全风险防控
4、强化仓储安全管理。按照《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粮油储藏技术规范》、“一规定两守则”和物资储备管理规范要求,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技术规范。规范大型机械、烘干作业、出入库作业、电路维修、堆垛码放等专项作业操作规程;及时处置危旧仓房(油罐)及其附属设施和其他生产、生活设施设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仓、罐不准存放粮油;严禁超储粮线、超核定罐容储存粮油,严禁违规储存易燃易爆物资;要设立入仓检查、取样、维修、清扫等作业安全保护措施,设置禁烟、防火、有电、有毒、有危险等警示牌。要适应信息化、智能化管理要求,加大科技投入,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5、加强防火和防汛工作。认真学习贯彻《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加强火源管理,突出用电、用火、用气环节及易燃物品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保证消防器材齐全完好及消防通道畅通,重点排查整治突出火灾隐患。健全和完善火灾防控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应对火灾“四个能力”。湖区、山区、丘陵、低洼地库区要做好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和防大汛、抗大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健全和完善防汛应急救援预案,做好设备设施配备、应急物资准备工作。
6、严格储粮化学药品管理。认真执行《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和使用规范》,全面加强储粮化学药剂管控,进一步促进储粮化学药剂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药剂库要严格执行“双门、双锁、双人”管理制度,做到入库有登记,出库有手续,消耗有记录。企业熏蒸作业时,粮仓四周要设置警示牌和警戒线,熏蒸结束后及时将剩余药品回收入库,药物残渣和药品包装物要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对超期或报废化学药剂,要按照有关规定积极与当地安监部门或公安部门联系,及时处置,防止遗失、泄露。
7、规范作业防尘防爆。认真落实《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严格执行《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440)和《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1206-2005)规定,为粮食仓房特别是立筒仓、浅圆仓等配备合规、合格的机电设备,并严格按工艺流程操作和使用设备。要规范防爆电器设备使用,严格落实防雷、防静电、防明火等措施,保证设施设备接地。加强机电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确保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8、严格管控项目施工安全。要压实项目建设和施工单位各自职责,项目建设和施工单位要经常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安全隐患,严把专项作业关口,堵塞安全漏洞,防止发生事故。
9、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突出粮油储备、救灾物资储备、粮油加工、建筑工地、危化品管理和使用、防火防汛、机关办公区域、校园安全等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规范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澳门回归20周年等重大活动安全防范。
四、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10、建立稳定的安全监管队伍。明确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立与监管任务相适应、人员稳定的安全监管队伍,确保工作连续性。
11、着力提高安全监管队伍素质。加强安全监管人员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主动与安监、消防、公安等部门加强沟通,请专业对口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现场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和干部职工安全防范技能。
五、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
12、落实监管责任。各级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采用“四不两直”等方式,对企业安全生产进行检查抽查,发现隐患要督促指导企业及时整改。各市州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全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不少于2次,专项检查不少于2次,重大节日检查不少于3次。
13、健全考核机制。要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台账,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制度建立、责任落实、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结果等实行痕迹管理,将安全生产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14、加强信息沟通。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局直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经验,逐级报送安全生产工作信息,省局将适时通报各地、各单位安全生产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