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粮行﹝2016﹞33号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做好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明确职责,现将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职责明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在省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市州粮食局(商务和粮食局)承担本地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省局相关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履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相应职责,切实加强全省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粮食质量安全的监管,加强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店、配送中心、批发市场)产品质量监督。
二、成立省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
组 长:张亦贤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石少龙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覃世民 行业发展处处长
刘初荣 办公室主任
欧阳建勋 调控与储备处处长
吴 军 监督检查处处长
张 慧 财务处处长
陈学坪 人事处处长
龙建跃 省军粮供应管理中心主任
王达能 省粮油产品质量监测中心主任
三、职责分工
行业发展处:牵头协调全省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日常工作,联系省食安办、省卫计委以及食药监、质监等部门有关工作;负责全省粮食质量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执行国家粮食局下达的、省本级制定的收获与库存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计划;牵头处理全省重大粮食质量安全事故;牵头全省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负责全行业标准化工作;牵头以食品安全为主题,在城乡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粮油标准宣贯和科普工作;组织粮食行业开展“放心粮油”活动。
办公室:负责粮食质量安全舆情监测、粮食质量安全问题信息报送和粮食质量安全的新闻发布工作。
调控与储备处:负责粮食收购资格许可中粮食质量检验和保管能力等相关条件的把关,指导督促企业按照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收购粮食;负责政策性用粮单位和应急期间的应急保供单位的质量监管;落实《粮油仓储管理办法》,负责建立健全仓储管理制度,强化仓储企业管理、推广先进粮油储藏技术;负责地方储备粮质量监管;负责粮食运输中对企业执行国家粮食运输技术规范的监管。
监督检查处:负责粮食经营企业执行粮食质量档案管理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和粮食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执行情况监督的再监督;负责组织国家粮食局下达的、省本级制定的库存粮食质量检查计划的执行。
财务处:协调粮油质量检验监测体系建设财政配套资金、收获及库存粮食质量监测检验经费、库存粮食质量检查和粮食质量科普宣传经费。
人事处:负责组织粮油质量检验员、保管员参加国家职业资格培训与鉴定。
省军粮供应管理中心:负责军供粮食执行国家粮食质量卫生标准、技术规范情况的监督检查。
省粮油产品质量监测中心:协助省局制定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实施方案;承担省局安排的收获及库存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库存粮食质量检查抽样检验工作及结果分析;指导协调区域粮食质量监测机构能力建设;开展有关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技术、方法、设备等技术研究;承担国家、行业和地方粮油标准的制修订及验证工作;承担行业粮油质量检验员技能培训与职业资格鉴定工作;协助省局掌握全省粮食质量安全状况。
湖南省粮食局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