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粮办执﹝2019﹞41号
各市州大清查协调机制成员单位:
现将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发现涉嫌犯罪等案件移送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清查省级协调机制办公室
(湖南省粮食和储备局办公室代章)
2019年5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2.附件:国粮发﹝2019﹞127号.pdf
信息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