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第二期
全省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与第三方社会评价工作的通知
湘粮办人〔2025〕25号
各市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直有关单位,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为提升我省粮食行业职业技能水平,现就做好2025年度第二期全省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与第三方社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与第三方社会评价工种、等级
粮油保管员:初级、中级;
粮油质量检验员:中级。
二、培训与第三方社会评价时间、地点
(一)培训与第三方社会评价时间

(二)报到与培训地点
1.粮油保管员
培训单位:湖南省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
报到地址:湘潭市建设南路328号华都国际大酒店
联系人:李佳羲,电话:15197175208,邮箱:3995800297@qq.com
2.粮油质量检验员
培训单位:湖南省粮油产品质量监测中心
认定单位:湖南省粮食和物资科研设计院
报到地址:长沙市开福区兴联路369号粮检大厦(长沙开福戴斯温德姆酒店大厅)
联系人:王东,电话:15116200905,邮箱:2571394457@qq.com
三、报名方式
(一)为提高学员评价合格率,本年度技能培训将采取集中培训的模式进行。请各市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有关单位人事部门通知各参训学员,将报名资料于开班10日之前按粮油保管员和粮油质量检验员两个类别报上述培训认定单位的指定邮箱。
(二)凡符合各工种等级认定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上述培训认定。报名所需资料如下:
1.认定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需手写,贴好照片);
2.工作年限证明电子版(附件2);
3.身份证电子版和纸质版;
4.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1张,并附电子版照片(以身份证号码命名);
5.申报中级工请按报名条件提供相应证书电子版及复印件。
请参加认定的学员在报名截止日期10日之前将电子版资料发至联系人邮箱,纸质版材料于报到当天提交。
四、报名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注:
(1)报名中级(含中级)以上等级的学员,在相关职业工作年限内不得参加并领取非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之外的职业技能中级(含中级)以上证书,否则审核将不予通过。
(2)相关职业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名单(附件3)。
五、收费标准
依据湘财行〔2017〕7号文件及湘人社规〔202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粮食行业实际,培训费为:1680元/人,认定费初级260元/人,中级320元/人。
培训期间学员食宿由培训单位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并由酒店出具发票回所在单位报销。
六、其他事项
(一)各市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将报名资料于9月17日之前报至上述培训认定单位。
(二)参培人员所在单位要按照有关精神统筹安排参培人员的学习,为参培人员提供培训与认定条件,督促参培人员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
(三)认定合格者,由第三方社会评价机构发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标准的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附件:1.湖南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
2.工作证明
3.相关职业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名单
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