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关于刘凡芬同志任职的通知
湘粮人〔2025〕15号
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
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研究同意:
刘凡芬同志任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物资与能源储备处处长(试用期一年,从2024年12月30日起算)。
2025年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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