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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局“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lshwzcbj.hunan.gov.cn   时间:2019-05-24 16:07   

湘粮直党字﹝2019﹞6号

  

中共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机关委员会

关于开展局“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支部,局直各单位党委(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大力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引导机关和局直单位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加快发展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做出更大的贡献。经研究,决定在机关和局直单位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数量

  (一)范围:组织关系在省局直属机关委员会的机关和局直单位的共产党员、专(兼)职党务工作者和基层党组织。

  (二)数量:1.评选局优秀共产党员13名、优秀党务工作者5名、先进基层党组织5个;2.在局“两优一先”评定的基础上,综合推荐1名优秀共产党员、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1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参加省直机关“两优一先”评选。

  二、评选条件

  表彰对象应当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根据表彰对象的不同,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应当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作风优良、业绩突出,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党员群众广泛认可。近三年在民主评议党员中被评为“合格”以上等次,其中至少有1次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中共正式党员。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当热爱党务工作,具有与党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水平,立足自身岗位,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注重创新实践,在加强党员队伍和基层组织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带头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律已严格、作风过硬、清正廉洁。从事专(兼)职党务工作2年以上的中共正式党员。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应当坚决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突出政治功能,增强组织能力,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推进“三表率一模范”机关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业绩突出。按照“五化”要求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无违纪案件和党员受处分情况。

  三、推荐办法和要求

  此次表彰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由各处室(单位)组织党员进行推荐。本次推荐为差额推荐,原则上每个处室(单位)可以推荐1名优秀共产党员、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1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候选对象参加局“两优一先”评选。推荐处室(单位)要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意见。

  机关党委对各处室(单位)推荐的对象进行遴选,提出局“两优一先”表彰对象和省直工委“两优一先”推荐对象报局党组审定。

  四、表彰方式

  表彰决定作出后,在“七一”党员大会上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予以表彰。充分运用政务网、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平台宣传表彰对象的先进事迹,以凝聚人心、鼓舞精神、团结力量。

  五、报送材料

  推荐材料请按本通知中所附表格规范格式填写上报,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并拷贝电子版,于5月31日前报局机关党委。推荐对象事迹特别突出的请予以标注。联系人:姚永峰;电话:0731-84813203。


附件:2019年“两优一先”评选推荐和审批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