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七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的通知
湘粮办产﹝2021﹞18号
各市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商务和粮食局),省直有关单位:
由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宁夏等省区共同举办的第十七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以下简称“粮洽会”)将于6月18日-20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举行,为进一步加强省际间的贸易洽谈和产销协作,提高湖南粮油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省局决定组织省内优势企业参加本届粮洽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1年6月18日-20日。
二、会议地点
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4号馆。
三、粮洽会主要内容
(一)贸易、合作项目洽谈
开展粮食贸易洽谈;粮食基地建设、订单收购、异地代储、粮食产业化经营、粮油加工、深加工技术、物流、粮食加工机械、储粮设备技术、检测检验仪器和信息化电子商务项目合作等项目洽谈;粮食科研院校与粮食企业开展项目合作洽谈。
(二)企业推介、产品或项目推介
组织专场推介会;重点粮食企业、粮油科技和设备技术项目推介;小范围企业对接洽谈会。
(三)粮食形势分析、论坛
举办“一带一路”粮食国际论坛;邀请有关专家、学者,举办粮食政策和市场形势分析会、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等专题讲座或论坛。
(四)供求信息
通过编印信息指南和展板的形式推介供求信息。企业粮油供给、需求信息;粮油加工、深加工技术、物流、粮油机械装备、仓储设备技术、检验检测仪器、粮油信息化创新成果推介和技术需求。
(五)展示宣传
设置粮油精品、粮油设备、粮油科技与信息化三个展示区及贸易洽谈区,地点设在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4号展馆,面积约9000平方米。
1.粮油精品展区。主要包括产业化龙头企业推介,展示特色小包装粮油产品,粮油产业新成果、新产品。
2.粮油设备展区。组织粮油加工机械、快速检验设备、粮油精深加工设备、仓储设备、包装设备等相关企业参展,展示企业先进装备和技术。
3.粮油科技与信息化展区。邀请国内粮食科研院校、信息化企业,展示粮油科技新成果,并与粮食企业开展项目合作交流。
四、数据报送
请各市州及省直有关单位按下列时间要求按时报送数据表格电子版。
1、5月20日前,报送合同项目汇总表(含合同双方企业名称、合同品种或项目、合同数量、价格等,详见附件1)。此表由企业自愿申报,在福州洽谈会上作为湖南企业上台与福建客户现场签约;参展企业汇总表(详见附件5)
3、5月28日前,报送粮食企业可供粮食品种、数量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2);粮食行业科技成果项目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3);粮食企业科技需求征集表(详见附件4);参会代表名单表(详见附件6);参会人员入住情况表(附件7)。
以上有关表格请以电子版(Excel格式)发送至周嫒QQ邮箱:57282921。联系人:
周媛,高丽:0731-84813219
五、布展参展
本次福建粮洽会省局打造300㎡的粮油精品综合展区,并举办产销对接专场推介会。受展馆场地限制,本次参展按企业自愿原则,以环洞庭湖地区稻米产业联盟、省食用植物油联盟及杂粮联盟中规模较大、品牌影响力较大的加工企业为主。
(一)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做好参展工作,及时上报相关数据,及早订好入住酒店,做好参展参会期间展品、其他财务及人身安全工作。
(二)各参展企业的布展人员请于6月14日前抵达福州,6月15日开始布展。根据“6·18”组委会要求,各展馆的布展须于6月17日中午12:00前结束,展馆展示时间为6月18日至20日(其中:6月18日上午国家有关部委、福建省领导和各省主要来宾巡视展会),20日下午5:00后方可撤馆,请各地带队领导和联络员协调做好展馆展示工作。
六、宣传报道
为更好地宣传报道粮洽会成果,展示各主办单位、参展企业、科研院校的形象,福建粮洽会期间将在展厅滚动播放各主办单位和参展企业的宣传片,届时,请相关单位于5月28日前将相关文字、图片和视频(高清)材料发至周嫒QQ邮箱。
七、参会人员
(一)各市州县(市区)有关人员和粮食企业代表。
(二)部分从事粮食科研、粮油机械设备生产、检验检测、信息化电子商务等企业和科研院校代表。
八、食宿安排
粮洽会期间,各参会代表食宿费用自理。参会人员的住宿自行联系接洽,福州酒店宾馆有关信息附后(附件8)
请各地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着眼提高参会实效,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参会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要求。
附件:
1、第十七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合同项目汇总表
2、2021年粮食企业可供粮食品种、数量信息汇总表
3、粮食科技成果项目基本情况表
4、粮食科技需求征集表
5、第十七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参展企业汇总表6、第十七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参会代表名单表
7、第十七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参会人员入住情况表
8、第十七届粮食产销协作会福建洽谈会推荐酒店明细表
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