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
湘粮办党〔2021〕40号
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
2021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积极倡导廉洁、文明、节俭、和谐的节日新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根据省直纪检监察工委、省纪委监委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工作提示,现就严明“双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坚守“红线”意识
各处室(单位)要自觉把“双节”期间纠治“四风”、防止违规吃喝反弹回潮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对节假日期间作风建设早作部署、早打招呼、早提要求。要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红脸出汗,坚决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小事情演变成大事故。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纪委监委“十严禁”纪律规定,形成“头雁效应”,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树牢纪律“红线”意识。
二、创新教育方式,确保“警钟”长鸣
各处室(单位)要采取召开专题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集体谈话、短信提醒等多种方式开展好“双节”期间廉政教育,确保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知纪明纪、入脑入心。要坚持突出问题导向,有的放矢,精准发力,以严明的纪律纠治节假日期间“四风”问题;严禁违规公款宴请、大吃大喝;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乱发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电子红包以及纪念品、土特产等;严禁公款旅游或用公款支付旅游度假等消费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向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奢侈浪费和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赌博、吸毒、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要用典型案例教育身边人,以案明纪,引导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省局机关纪委在“双节”期间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处室(单位)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将严格查处、严肃问责、及时曝光,既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又严格追究主体责任履行不力、监督责任缺失缺位的部门领导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保持对作风问题“露头就打、决不姑息”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省局机关纪委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四风”问题线索举报。举报电话:84813203,举报邮箱:hnls84813203@163.com。
四、做好疫情防控,共筑免疫屏障
“双节”期间,各处室(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及时提醒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提高警惕,切勿放松防护意识;尽量减少不必要出行,如确需出行,请按有关规定做好报备,在加强个人防护的同时,配合遵守当地各项防控措施;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码变化,如出现“红码”或“黄码”,请第一时间主动向单位和所在地社区(村)报告。
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