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财政厅资产处置有关文件要求,我单位委托湖南同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我单位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及资金挂账等清查事项进行了经济鉴证,拟对一批已达到报废年限、无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明细附后)进行报废核销处置,具体情况如下:
一、待报废资产状况和处置原因
已达到或超过预定使用年限的、毁损无法继续使用的待报废设备及家具共244台(件、套),共计原值:435.01万元,主要是设备及家具使用时间长,核心部件及重要配件已损毁无维修价值或无法修复,技术参数严重过时,无法满足检测和科研要求等,需报废核销。
二、处置依据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资〔2022〕18号)、《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资〔2023〕9号)、湖南同欣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报告(湘欣会专审字〔2025〕第020号)。
三、处置方式
资产处置的方式为报废。
为增强资产处置结果的透明度,现将上述处置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间,湖南省粮油产品质量监测中心接受实名来电、来信、来访举报或情况反映,并将对反映的问题,按有关程序进行核实、调查和处理。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为举报人保密。
公示日期: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举报电话:湖南省粮油产品质量监测中心财务部 0731-84863126(李女士);
湖南省粮油产品质量监测中心办公室 0731-84918514(谢女士)。
附件:湖南省粮油产品质量监测中心2025年待处置资产明细表
湖南省粮油产品质量监测中心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