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4年度全省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技能培训与第三方社会评价工作的通知
湘粮办人〔2024〕37号
各市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直有关单位,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为提升我省粮食行业职业技能水平,现就做好2024年度全省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技能培训与第三方社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与第三方社会评价工种、等级
粮油质量检验员:初级和中级
二、培训与第三方社会评价时间、地点
(一)培训与第三方社会评价时间
评价工种 |
评价级别 |
评价 人数 |
报到时间 |
培训时间 |
评价时间 |
粮油质量检验员 |
初、中级 |
120 |
9月22日 14:00-18:00 |
9月23日-9月27日 |
9月28日-29日 |
(二)报到地点
培训单位:湖南省粮油产品质量监测中心
认定单位:湖南省粮食和物资科研设计院
报到地址:长沙市开福区兴联路369号粮检大厦(长沙开福戴斯温德姆酒店大厅)
联系人:王东 电话:15116200905 邮箱:2571394457@qq.com
三、报名方式
(一)为提高学员评价合格率,本年度粮油质量检验员技能培训与第三方社会评价将采取集中培训的模式进行。各市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与有关单位人事部门统一组织报名,进行资格初审,并汇总报名登记表。参训学员名单于开班15个工作日之前报培训单位。
(二)凡符合各工种等级认定资格条件的粮食行业特有工种人员,均可申请参加培训和第三方评价。报名所需资料如下:
1.一寸寸照(纸质版2张及电子版);
2.工作年限证明电子版及复印件(按照申报条件第1条申报的还需提供社保证明电子版);
3.身份证电子版及复印件;
4.认定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及纸质版(需手写签名),申报高级工请提供本工种中级工证书电子版及复印件。
请参加认定的学员在9月10日之前将电子版资料发至联系人邮箱,纸质版材料于报到当天提交。
四、报名条件(2023年新标准)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注:
①粮油质量检验员相关职业:自然科学和地球科学研究人员,农业科学研究人员,医学研究人员,化工工程技术人员,海洋工程技术人员,食品工程技术人员,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人员,标准化、计量、质量和认证认可工程技术人员,检验检疫工程技术人员,制药工程技术人员,土壤肥料技术人员,兽医兽药技术人员,畜牧与草业技术人员,水产技术人员,药学技术人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餐饮服务人员,检验、检测和计量服务人员,环境监测服务人员,动植物疫病防治人员,农村环境保护人员,粮油加工人员,制糖人员,畜禽制品加工人员,水产品加工人员,果蔬和坚果加工人员,淀粉和豆制品加工人员,焙烤食品制造人员,糖制品加工人员,方便食品和罐头食品加工人员,乳制品加工人员,调味品及食品添加剂制作人员,酒、饮料及精制茶制造人员,化学肥料生产人员,农药生产人员,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人员,检验试验人员等职业中与农产品、粮油、食品检验相关的职业,下同。
②粮油质量检验员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教育学、化学、海洋科学、生物科学、材料、化工与制药、农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食品工程、生物工程、植物生产、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动物生产、动物医学、林学、水产、基础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中药学等学科类别中与农产品、粮油、食品检验相关的专业,下同。
五、收费标准
依据湘人社发〔2017〕1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粮食行业实际,培训费为:1680元/人;认定费:粮油质量检验员初级260元/人,中级320元/人。
培训期间学员食宿统一安排,相关费用自理。
六、其他事项
(一)各市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确定一名负责本地区本单位技能培训和第三方评价联络人员,联系方式在9月10日之前报培训单位。
(二)参训人员所在单位统筹安排参训人员学习工作,为参训人员提供培训和第三方评价条件,督促参训人员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
(三)评价合格者,由第三方社会评价机构发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附件:1.湖南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
2.湖南省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评价考生报名登记表
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4年8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