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关于刘凡芬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湘粮人〔2026〕9号
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
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研究同意:
刘凡芬同志正式任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物资与能源储备处处长,任职时间从2024年12月30日起计算。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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