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4〕37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资〔2022〕18号)和《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资〔2018〕21号)的要求,湖南省备灾减灾中心拟对一批达到报废年限且无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清单附后)。根据固定资产报废流程,现将报废事项在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关部门和个人如对公示事项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局机关纪委反映。
联系电话:0731-85091426 联系人:李彬
举报电话:0731-84813203 联系人:杨铖
附件:湖南省备灾减灾中心报废固定资产明细表
湖南省备灾减灾中心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