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业务频道 > 产业科技质量 > 产业发展

关于发起成立“湖南省环洞庭湖地区稻米产业联盟”的公告

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lshwzcbj.hunan.gov.cn   时间:2019-05-22 11:04   

  为积极推进湖南“洞庭籼米”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加快品牌整合步伐,促进我省稻米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经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批准同意,拟由湖南省粮食行业协会发起成立“湖南省环洞庭湖地区稻米产业联盟”(以下简称联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联盟设立原则

  (一)成立联盟筹备工作小组。联盟筹备工作小组工作地址设湖南省粮食行业协会(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2号),具体负责相关成立事宜。

  (二)联盟自觉接受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三)联盟筹备工作在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具体指导下由湖南省粮食行业协会牵头组织,以环洞庭湖地区优质籼米生产、加工、经营企业为主体,辐射全省多家品牌知名度高、企业影响力大的稻米生产企业共同发起,联合符合条件且自愿加入的省内优质籼稻种业机构、科研院所和高校、标准制定及质量检测机构等相关单位共同组成。

  (四)联盟成员单位必须遵守联盟章程,执行联盟暂行管理办法和相关工作制度。为确保联盟健康发展,联盟理事会对成员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成员单位退出机制。

  二、成立联盟宗旨

  本联盟的宗旨是发挥服务、自律、协调和监督作用,约束联盟成员行为,维护联盟成员的合法权益,坚持市场化运作,平等互利,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整合资源,统一标准,规范行业发展。以品牌为纽带、以标准为核心,用标准统一质量,以质量护航品牌,共同打造“洞庭籼米”区域公共品牌,使“洞庭籼米”品牌进入国家名优特新优质农产品目录;创新营销模式,实现湘米出湘,把“洞庭籼米”打造成全国消费者信赖和满意的大米品牌。

  三、加入联盟条件

  坚持以企业自愿与入盟审核相结合的原则。

  (一)企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2年无不良信用记录,遵守《湖南省环洞庭湖地区稻米产业联盟章程》;

  (二)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三)优质籼米原粮种植机构自有基地或土地流转不少于5万亩,其中绿色、有机产品占比不少于50%

  (四)企业资产负债率低于65%

  (五)企业以加工、销售中高端优质籼米为主,有稳定的销售渠道,在省内外市场有一定知名度,年销售收入不低于1亿元;

  (六)优质籼稻种业机构、有关科研院所、高校、标准制定及质量检测机构等相关单位提供相关资质及证明材料。

  具体入盟条件详见《湖南省环洞庭湖地区稻米产业联盟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

  四、联盟成员单位权利

  (一)优先参加联盟组织的“洞庭籼米”产品对外宣传推介活动;

  (二)经联盟理事会批准授权,按照洞庭籼米区域公共品牌管理办法的规定,允许使用“洞庭籼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区域公共品牌;

  (三)优先享受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等政府职能部门在湖南省环洞庭湖地区稻米产业发展扶持方面的优惠政策;

  (四)接受联盟委托承担有关具体活动,在政策上优先获得支持。

  五、申请入盟程序

  首批联盟发起成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联盟筹备工作小组提交入盟申请资料,联盟筹备工作小组按照入盟条件要求进行初审后报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批准同意,成为本联盟首批成员单位。

  联盟成立后申请入盟的稻米生产经营企业和其他相关单位,按照《联盟章程》、《联盟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具体指导下,由湖南省粮食行业协会邀请省内粮食行业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认真审核并提出入盟意见,对拟同意入盟的企业(单位),由专家组到企业实地进行现场考察,与申报材料一致的,在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和湖南省粮食行业协会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报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批准同意,由联盟秘书处与新入盟企业(单位)签订协议,正式成为湖南省环洞庭湖地区稻米产业联盟成员,同时在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省粮食行业协会网站进行公告。

  六、入盟需提交的资料

  稻米生产经营企业申请加入联盟需提交纸质资料一式二份(活页装订,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提供PDF扫描件并加盖本企业公章)及电子版:

  (一)填报《湖南省环洞庭湖地区稻米产业联盟入盟申请表》(附件二);

  (二)入盟企业(或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三)营业执照扫描件;

  (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五)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六)生产能力、自有基地、订单或土地流转证明;

  (七)商标证明、产品图片、销售价格、三品一标证书扫描件

  (八)产品进商超或直营店销售情况说明及相关图片扫描件;

  (九)本年度市州级以上(含市州)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出具的主要产品(商品)质量检验报告扫描件;

  (十)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省级以上(含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文件及证书扫描件;

  (十一)相关《质量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

  (十二)能够证明生产经营“洞庭籼米”产品独特性的其他证明材料;

  (十三)涉及参与湖南省环洞庭湖地区稻米产业发展建设的相关单位须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材料;

  (十四)《湖南省环洞庭湖地区稻米产业联盟》入盟承诺书(附件三)。

  七、联系方式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2号

  联系人:湖南省粮食行业协会黎望华

  话:0731—84497356  

  箱:2682838626@QQ.com

  

  热诚欢迎符合条件的省内稻米生产、加工、经营企业,优质籼稻种业机构,相关科研院所、高校及标准制定和质量检测等机构在2019年6月5日前向本联盟筹备工作小组提交申报材料,过期不再办理。

  特此公告。

  

                  

                                                                              湖南省粮食行业协会

                                                                                 2019年5月18日

  


附件一:湖南省环洞庭湖地区稻米产业联盟管理暂行办法(公告版).doc


附件二 :湖南省环洞庭湖地区稻米产业联盟入盟申请表.doc


附件三:湖南省环洞庭湖地区稻米产业联盟入盟承诺书doc.doc